编辑高级设置:多阈值度量

使用此页可以为多阈值度量添加、编辑或移去受监视的对象。在此页上,您可以:

使用提示

如果想使用标准化的命名约定指定多个受监视的对象,可以在对象名字段中使用通配符“%”(“/”用于结束通配符模式) 来添加多个而不是单个受监视对象。例如,如果要指定名为 USER1、USER2 和 USER3 的表空间,可以将其统一指定为 USER%。

重要提示:只能对由管理代理 10.2 版或更高版本监视的目标使用通配符。

您在此页上所做的更改不会自动上载到管理资料档案库,因此并不是永久的。要使所做的更改成为永久更改,请单击继续以返回“度量阈值”页。您所做的更改将会在度量表中反映出来。单击确定将这些更改上载到管理资料档案库。

监视多个对象时,可以指定管理代理评估预警条件的顺序。单击重排可以按照受监视的对象来安排预警评估的先后次序。代理从顶部到底部执行评估 -- 从表的第一行中指定的对象和阈值开始,然后是表的下一行中的对象,直至到达表的最后一行中的对象。

删除 SQL 用户定义的度量

如果要删除已经应用于目的地目标的 SQL 用户定义的两列度量,请选中标记为删除 (仅适用于 SQL 用户定义的两列度量)。模板应用于这些目标时,系统将删除用户定义的度量。但是,如果已经为 SQL 用户定义的任何度量密钥设置了当监视模板应用于目标时,防止此页上的度量设置被更改选项,则不会删除用户定义的度量。

仅当满足以下标准时,如果将模板应用于目标,标记为删除的用户定义的度量才将被删除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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